丹东市辽东公证处开展纪念《公证法》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02 来源:

2019年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十三周年之际,丹东市辽东公证处在门前组织开展了以“纪念《公证法》颁布实施十三周年”为主题的公证宣传活动。活动的主要形式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投放LED大屏幕、设立咨询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公证人员热心解答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介绍了公证的业务范围及办证程序,特别是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委托、按揭贷款、房产买卖、抵押、继承、赠与、遗嘱以及部分涉外公证事项的办证程序及所需提交的公证证明材料、收费标准等作出详细的解答,让群众更确切的了解到关于公证的事项和办理公证程序。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8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公证意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证工作公信力,并使公证工作更加贴近社会公众的实际生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