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战“疫”,13条措施减轻企业法律服务费用负担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2月21日,丹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减免有关费用的实施办法》,该办法从三方面13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复工企业法律服务费用负担,全力支持我市了企业开工复工。

1.为我市所组织奔赴武汉的援助医疗团队做好公证公益服务,对医疗团队的医护、防疫人员申请的委托、声明等涉及人身权益公证实施免费办理。

2.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群体、患病群众及其家属提供免费公证法律咨询。

3.为因疫情影响生产、经管活动的企业申办以下公证事项的,按照收费标准给予20%的减免。

(1)对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进行监督保全,支持企业正常运转。

(2)为企业授信、借款、还款协议、担保等合同办理公证,协助清收已到期往来款,对达成还款协议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协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渡过难关。

(3)对企业由于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导致面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提供提存公证,合理规避风险。

(4)对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搬迁、封存企业的设备和物资时,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保全作用,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4.免费为企业、个人等针对疫情的捐赠行为办理公证,为有关部门或者公益性社会组织保管、使用捐款捐物提供公证服务增强公益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

5.为社会紧缺物资的配发进行现场监督,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取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并对公证费用予以减免。

6.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通专项服务,实行案件优先受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所有案件立案费全部予以免除。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免费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仲裁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7.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仲裁费。

8.对无法进行网上银行交费的申请人,缓交仲裁费至仲裁案件开庭前。切实减轻企业和劳动者争议解决费用负担,营造稳定、有序、公平的营商环境。

9.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减收20%的受理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结合案件进行的不同阶段,在已减免仲裁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免10%的收费。

10.由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名单见附件),为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11.为全市战斗在疫情防治一线和支援湖北省疫情防治的医护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12.“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为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大损失、复工复产困难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13.发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广泛宣传有关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并通过中心“丹东法援”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推送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指引,大力宣传《疫情防疫期间企业相关法律问题应对指南》、《疫情防疫期间企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汇总》等法律法规,解读疫情防控中突出法律问题,营造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良好氛围,提升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

以上减免费用的时间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附件: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名单


                                         附件: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名单

序号

人员姓名

 

 

1

卢丽华

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

15942558816

2

孙胜利

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

15842530001

3

王炯国

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

13941566345

4

  

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

15668743890

5

傅晓燕

辽宁君全律师事务所

15942570172

6

孙延军

丹东市浪头法律服务所

13654157077

7

隋佳彤

辽宁圣权律师事务所

13614953366

8

王淑杰

辽宁君全律师事务所

13842538572

9

杨明月

辽宁乾朗律师事务所

15841535865

10

胡乙娟

辽宁乾朗律师事务所

13704251517

11

汪传生

丹东市瞰法律师事务所

13384250309

12

曲婧颖

辽宁天晓律师事务所

15542801289

13

吴清国

辽宁天晓律师事务所

13342170680

14

 

丹东市良方法律服务所

13842518502

15

吴喜强

丹东市良方法律服务所

13190207548

16

张丰国

辽宁鑫磊律师事务所

13234269357

 

序号

人员姓名

单位

电话

17

于学成

丹东市浪头法律服务所

13841516101

18

杨绪田

丹东市浪头法律服务所

13134156688

19

王玉亮

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

13941586985

20

  

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

13204152088

21

关咏菊

辽宁精华律师事务所

13941512575

22

田树芬

丹东市合隆法律服务所

13081253166

23

孙丽荣

丹东市和谐法律服务所

18642513697

24

  

辽宁泽宇律师事务所

13904955889

25

  

辽宁科贤律师事务所

13614155205

26

  

辽宁文扬律师事务所

18840568931

27

  

辽宁文扬律师事务所

18241539938

28

马先锋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法律服务所

13050333109

29

  

丹东市振兴区纤维法律服务所

17641527799

30

窦学军

辽宁文扬律师事务所

13841528520

联系人:王光宇   电话:1594157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