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发挥立法对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辽宁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第309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就2021年度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
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侧重将已出台且有效实施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发挥立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法律对策等。
四、截止日期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
五、报送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意见反馈至丹东市司法局立法科,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丹东市司法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118009
联系人:于阳阳
联系电话:2173075
传真:2173076
六、汇总论证
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是否列入2021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丹东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