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5月6日至5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职责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10月20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市司法局党组坚持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均已整改落实完成。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开展政策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政策理论学习。市司法局党组认真梳理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文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丹东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文件,深入学习了《丹东市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违反“十个严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丹东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通报工作办法(试行)》《丹东市委政法委开展涉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丹东市委政法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二是规范支部学习。针对部分机关党支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文件学习流于形式的情况,机关党委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支部书记认真抓好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学习实效,树立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使文件入脑入心。
三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建“党建+公共法律服务”和“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模式,打造“党建联盟”品牌阵地,努力探索实践“机关党建+社区党建+非公党建”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引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学会用新模式、新方法担当新使命,努力发挥带头作用。
2.关于“护企维权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扩大宣传力度。做到“不等、不靠”,主动深入基层单位,尤其是涉及专有技术和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大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仲裁,为其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让更多企业了解仲裁的优势,愿意选择仲裁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品牌在国内外贸易中提供法律后盾。
二是与时俱进,一键仲裁。积极推进网络仲裁平台的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网络仲裁系统,以应对疫情给仲裁工作带来的影响,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仲裁服务。组织召开了“开创仲裁服务新平台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主题座谈会”,与多家企业签订了互联网+金融仲裁三方框架合作协议,为我市金融部门提供更加高效的金融仲裁服务。
三是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仲裁机构改革。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学习大连仲裁委员会的改革成功经验,解决丹东仲裁体制机制弊端导致的局限性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制度的优势,为丹东地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3.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丹东市市(中、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丹东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普法内容,深入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食品安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出动宣传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60余处,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0余场,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3.8万余份(册),法治宣传物品8000余份。
三是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丹东市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信息和以案释法案例。至2021年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2条,抖音57条,头条号578条,微博697条,官网268条,阅读量达百万余人次。
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形成宣传主题和要点,做好前期宣传准备工作,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截至2022年1月,向市委报送《丹东信息》、市政府《丹东政务信息》、省司法厅等信息载体报送经验类简报32篇,采用26篇,为上级机关当好参谋助手。在《法治日报》、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报告2篇,在《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等省级媒体发稿11篇,《丹东日报》、丹东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表新闻12篇,深入宣传市司法局在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为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切实发挥立法对丹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市司法局着重抓好立法项目征集工作,突出“广”字,通过多种渠道征集我市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有效提高立法科学性和有序性。第一,利用传统媒介与现代网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丹东日报、市政府官方网站、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滚动屏幕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立法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第二,调动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围绕我市地方立法权限,对我市29个市直部门,特别是重点职能部门,通过电话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申报立法项目建议;第三,为切实发挥我市7个基层联系点的纽带作用,打通与群众沟通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先后四次通过书面、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基层联系点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切实把群众对立法的意愿真实反映上来。第四,为使立法项目更有针对性,组织专人对我市近三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筛选可研究上升为地方立法的文件。
二是认真评估立法项目,严把立法项目入口关。为增强立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发挥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市司法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就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展开论证,并向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相关责任部门发函,要求责任部门针对立法项目建议提供论证意见。现阶段,已收齐各部门反馈意见,对立法项目建议研究论证中。
三是完善规章制定程序,为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了适应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起草小组,起草了《丹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草案)》,对2017年制定的《丹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第1号令)进行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丹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号),并依法履行公开和备案程序。
(3)关于“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任意识有所增强,服务质量得到提升。第一,工作态度更加端正。负责热线和法网工单的5个坐席自整改以来能够按照要求保证在岗率及在线率,午休及节假日的值班岗位安排均能满足群众的咨询需求。整改前月平均有效呼入总接通率为71.95%,整改后提升至95.89%,居全省首位。第二,工作方式积极转变。电话响铃后,在10秒内接听率由整改前的39.36%提升至97.52%,且杜绝了超过60秒以上才接听的情况发生。坐席人员均能及时处理来电或者网络工单,无工作时间离开坐席闲聊的现象;必须离开坐席时,离开时间能够控制在5分钟之内,可以确保所有坐席能够在来电铃声响起后第一时间接听热线电话、网络工单弹出时第一时间进行解答。第三,业务学习不断强化。坐席人员在工作之余能通过听课件、看书、研讨案例等渠道提升自身业务素质,逐步学习使用法言法语,结合法理、情理,保证解答的准确性及专业性。第四,文明礼貌尤为注重。整改期间,坐席人员在解答过程中,能够使用文明用语,积极疏导咨询人的负面情绪,遇到咨询人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超出业务范围的事项,依然耐心解答,做到能帮尽帮。
二是质量监管逐步加强,回访率达到100%。第一,工单处理及时。法网工单经技术革新后,提示明显且有效,非工作时间产生的法网工单,坐席人员也能在登录后第一时间处理。对于工作时间段的法网咨询工单,切实做到了“即问即答”。第二,回访制度完善。对于因系统故障或者网络中断等外力因素引起的来访电话中断情况,坐席人员均能做到在系统或者网络恢复后第一时间进行电话回访工作。
三是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作为东北三省唯一司法部基层工作联系点,是司法部指定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市司法局坚持大胆尝试,积极研究科学调配行政资源,实现繁简分流,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司法部《司法要情》162期向中央领导专题介绍了丹东行政复议改革情况;2021年11月23日,市司法局在全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视频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丹东改革创新率先实现“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被评为“全省十大法治新闻”,丹东市司法局是全省唯一市地级司法行政系统获此殊荣的单位,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全社会的高度认可。
四是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针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近300万元资金,在全省首家引入11台“互联网无人律所”和19台法务助手,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互联网无人律所和法务助手实现一键应用,让偏远地区的市民可以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4.关于“推动立行立改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对网站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进行自查,整理已经发布的各类营商环境宣传信息,对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二是坚持把局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作为宣传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要阵地,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发布、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信息。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学习强国、丹东日报等多个平台宣传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宣传效果。
(2)关于“政策变更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期执法证无法及时更换的问题,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丹依法办发〔2021〕5号),在丹东市政府门户网站、丹东市司法局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将辽宁省司法厅于2020年12月30日在《辽宁日报》发布的《关于<辽宁省行政执法证>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延期使用的公告》内容告知各县(市)区及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截止2021年11月末,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先后完成了4605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申请、确认、初审、复审等工作。
(二)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工作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市司法局党组站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自巡察整改以来,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不等不靠,坚持领导带头、全面推进、分类落实、限时完成、立足长效,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党组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问题,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司法局党组以上率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全局中心工作,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拉紧责任链条,建立责任体系,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整改工作具体责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
2.“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议落实情况。
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人力”的要求,加班加点全面梳理我局网上办事流程,开展“颗粒化”、“情景化”、“向导式”再造。制定了统一网上办事规范,明确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承诺时限;编写了《丹东市司法局网上政务事项办理指南》,指导行政相对人进行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对于市本级行使权力的审批事项,在合法合规框架内,推行“容缺受理”政策,全力以赴为办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3.“进一步强化法治、诚信环境建设,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统筹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拧紧责任链条。并按照工作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及协调综合、督导、督察三个工作组。狠抓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律师服务营商环境建设12条执业禁止规定》《丹东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一网通办”。市司法局进一步梳理丹东政务服务网司法局模块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与省厅事项及目录保持一致。规范和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易看易懂的事项办事流程图(表),为行政相对人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在丹东市县一体化统一平台中,政务服务可办率已达到100%,网上实办率100%。同时根据司法行政审批业务市初审、省终审的业务特点,积极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联通,目前已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审批业务。
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推进各项便民措施落地见效。第一,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深入企业宣讲政策法规、化解纠纷矛盾,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防范化解风险。第二,推进落实“无人律所”项目。市司法局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设置11台互联网“无人律所”和19台村居法务助手,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7*24小时的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我市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在线均等分配供给。第三,推进“丹东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联合市民政局制定《丹东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意见》及配套创建标准,并投入大量资金,以东港市单家井村、凤城市房木村、宽甸县河口村、振安区马市村等地为建设重点,通过建设宣传栏、喷绘、法治标牌等设施,加强法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实现了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市司法局党组将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不科学的制度,进一步进行规范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12705,邮政信箱 丹东市中心北路2号市4楼市司法局收,邮编118002。
中共丹东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1月17日